国人出国游玩超过72小时(3天)返回马来西亚,在入境的时候可以无需缴付消费税(GST)
(a) 不超过1公升的酒
(b) 不超过200支香烟
(c) 不超过3件新服饰
(d) 不超过1双新鞋子
(e) 一个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具
(f) 不超过RM 75食品
(g) 除了上述物品外,总额不超过RM 400(包括纪念品和礼物)的物品。若来自国内免税区如刁曼岛、纳闽和浮罗交怡,物品价值不超过RM 500
(h) 出国消费满72小时也无需缴付消费税。
无需缴付税务:
1. 出国满72小时
2. 购买的物品不超过清单的数量
需缴付税务:
1. 出国未满72小时
2. 出国满72小时,但购买的物品超过清单的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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